山东将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纳入消防救援指挥系统,队员招录时原则上以属地人员为主

2019-11-30

  □记者 袁涛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我省将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纳入消防救援指挥系统,实行24小时执勤和准军事化管理。
  目前全省有林地面积5240万亩,建有常年驻防的森林消防队伍174支6723人,还有季节性驻防的森林消防队伍560支1.2万人。森林消防队伍存在经费保障渠道不稳定、队伍装备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技能水平不专业、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
  按照部署,我省将依托消防救援机构在森林防火重点市、县(市、区)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纳入消防救援指挥系统,逐步建成“保证重点、辐射周边”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靠前驻防。其中,济南、青岛、泰安等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分别组建一支50人至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必要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德州、聊城、菏泽3市可结合本地林地面积参照执行。
  为了保证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我省确定,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录时,原则上以属地人员为主,招录具体条件包括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待遇参照国家消防员工资标准,制定《全省森林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按照部署,全省市、县两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辖区内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纳入本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序列,并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训练及灭火战斗的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执勤和准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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